各学院(部):
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,努力增强育人实效,根据《湖北工业大学辅导员队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》,制定本计划。
一、组织领导
成立辅导员队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辅导员队伍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组 长:龚发云
副组长:王东明、宋小春
成 员:夏星、徐妹、桂丽、王辉、王雷、杨伟国、田遐、王道明、汤伟琼、杨巧芳、张志国、汪晶晶、关向娟、冯昭昭、任卫华、门奎英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日常事务工作。办公室设在学工部,由冯昭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二、培训时间、形式与内容
本年度辅导员培训主要由自学与研究、培训交流、辅导员沙龙和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四部分组成。前三部分内容由4月下旬开始、11月下旬结束,技能大赛拟于10月举行,届时另行通知。
(一)自学与研究
1、学习《习近平用典》和《绝望锻炼了我:朴槿惠自传》,并撰写读书心得。
2、辅导员需结合工作实践和自身兴趣特长,进行相关调查研究,撰写工作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1~2篇,或申报校级以上学生工作研究项目1项,或开通辅导员博客、全年撰写博文不少于10篇,或撰写工作案例1~2篇。
(二)集中培训
1、校内培训。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主讲,全年安排4场,全体辅导员参加。具体安排见附件1。
2、校外培训。拟安排6~8位同志分别参加华师、地大、武大培训班学习,具体名单届时经学院推荐、领导小组审核产生。赴兄弟高校参加交流、考察和调研等活动视情况适时安排。参训学员返校后需及时总结,并在系统内作学习交流。
(三)辅导员沙龙
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兴趣特长,全体辅导员自主选择加入至少2个不同主题的沙龙,积极开展辅导员沙龙活动,围绕沙龙主题参与研讨与交流。沙龙主题与相关安排见附件1。
三、总结考核
(一)总结
辅导员在12月对全年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,并形成学习成果。可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学习的心得体会或是经验交流总结、调研报告等。
(二)考核
考核主要根据辅导员学习研究的效果、参与培训、沙龙、技能大赛情况及总结的质量等综合评分,按总人数的20%评定“优秀学员”。考核结果将作为辅导员年度工作测评的参考依据。
1、分值划分。自学与研究、集中培训各占20分,沙龙和技能大赛各占30分。
2、加分项。在学生工作领域,公开发表论文加5分/篇;以第一序获批省、校级研究项目分别加8、5分,其它序位酌情加分;辅导员博客或博文、论文获国家级、省级奖励分别加8、5分;案例获国家级、省级奖励分别加8、5分;撰写调研报告加3分/篇;撰写沙龙主题发言加2分/篇;技能大赛获校内外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4、3、2分和8、6、4分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学院党委副书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按照本计划,有计划地安排本单位辅导员参加培训工程的各项活动,并督促辅导员按要求执行到位,确保让每位辅导员都有所提高。
(二)每位辅导员都应该积极参与培训活动,自觉遵守学习纪律,圆满完成学习任务,并做到学以致用、活学活用。
附件1:
校内培训及沙龙安排表(拟定)
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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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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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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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讲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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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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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上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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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握工作规律
提高工作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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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发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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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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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下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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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员工作与个人成长(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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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安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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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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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上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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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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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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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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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下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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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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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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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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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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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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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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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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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中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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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沙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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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就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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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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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上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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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员大赛经验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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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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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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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下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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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健康教育专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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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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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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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上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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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谐宿舍建设专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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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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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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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上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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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训指导及新生辅导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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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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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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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下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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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典型案例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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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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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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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上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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贫困生资助与辅导专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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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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